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单位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杭州市富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台州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本标准起草人:陈光才、肖江、刘刚、王树凤、曹旖旎、裘雪龙、张涵丹、施翔、张建锋、王松。
本标准规定了重金属污染立地生态修复林的术语与定义、树种选择和配置原则、营造林技术、抚育技术和成效评估等。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GB 15618-2018规定的风险管制值的农用地、或重金属含量高于GB 36600-20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而低于风险管制值的公园及绿化用地,以及其它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土地的生态修复林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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