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apid monitoring of particulate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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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2/TXXXXX-2022
发布日期 2022-06-10
实施日期 2022-06-10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装置开展快速监测时仪器和设备、监测准备、现场监测、记录填写、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相关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机构利用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装置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开展的快速监测。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附件2《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本.pdf 【1.0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3《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1.7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江苏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概览
核心信息
标准编号DB 32/T XXXXX—2022
适用范围
有组织排放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的快速监测(初筛或常规监测)。
无组织排放厂界及厂区内TSP、PM10、PM2.5的快速监测。
监测方法β射线法、激光散射法、振荡天平法(其他原理仪器需满足性能要求)。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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