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装置开展快速监测时仪器和设备、监测准备、现场监测、记录填写、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相关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机构利用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装置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开展的快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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