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韦江慧、蒋璟、黄乃尊、韦均、卢星林、黄小佳、许园园、陆志晶、伍毅、陈蓓。
本文件规定了站房、主要辅助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各级单位建设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微型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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