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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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9-05
实施日期 2026-09-05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08年9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公布 根据2021年2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6年9月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18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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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pdf 【0.31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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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根据提供的《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文本,我为您生成以下概览:
文件概览
本办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2008年颁布,2021年和2026年两次修正),旨在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保护管理,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核心内容
一、设置与目标
• 适用于省内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河流干流和主要支流交接断面
• 断面设置遵循自然特征、便于划分责任、充分反映水质状况、有利于监测的原则
•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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