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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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
发布日期 2017-12-12
实施日期 2017-12-1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能源局、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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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通知概览
文件编号:发改环资规〔2017〕2166
发布单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能源局、环保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核心内容
1. 重要意义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重要方式,解决“垃圾围城”等环境问题。
科学规划选址对推进项目落地、提高垃圾处理能力至关重要。
2.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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