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目录自2025年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16日,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动态修订调整。 附件:《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17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