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 (试行)

Monitoring method for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environment of 5G mobile 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 (on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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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监测规范
文件编号 HJ1151-2020
发布日期 2020-12-14
实施日期 2021-03-01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电磁辐射环境污染,规范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替代《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 972-2018)作为 5G 及与其他网络制式共址的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执行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2 月 1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频率小于 6GHz 的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对同一站址存在 5G 及其他网络制式的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按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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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1151-2020).pdf 【0.6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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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1151•2020)是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旨在规范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工作,以保护环境和防治电磁辐射环境污染。以下是对文档内容的分析:
1. 发布和实施日期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4日
实施日期2021年3月1日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作频率小于6GHz的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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