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展环境空气中的 SO2、NOX 等有害成份的监测,规范 24 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的 SO2、NOX等有害成份含量的 24 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24 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HBC 5-2001)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12 月 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的技术要求、检测项目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环境空气中的SO2、NOX 等有害成份含量的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