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了加强我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防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省 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下发《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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