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拉萨市民政局、山南市民政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剑、白玛玉珍、李宏、刘文红、李彦鹏、次仁德吉、达娃次仁、张荫芬、张莺、魏利伟、李坤威、李文武、石维彬、扎西央宗、贡桑卓玛。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消防组织、火灾风险评估、例会制度、防火和重点部位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救援预案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等。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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