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296-2019《城市治理单元治理通则》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市政公用设施; ——第2部分:市容环卫; ——第3部分:园林绿化; ——第4部分:环境保护; ——第5部分:主体责任。 本部分为DB3201/T 296-2019的第1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提出,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南京市户外广告发展研究会、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司徒幸福、王吉贵、张文、虞涟昇、荣鼎慧、张力、陈安京。
DB3201/T 296-201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治理单元中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含地下人行通道)、停车、供水、照明、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治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治理单元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市政公用设施的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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