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院、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云南红河卧龙米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燕、白诚、李春江、卢丽芬、刘春艳、倪涵、杨有仙、胡原波、刘胤璇、胡云、李勇成、李字明、彭昕、胡永萍、沈鸠文、李文祥。
本文件规定了富硒农产品的硒含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标签标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种养殖(含野生)总硒含量达到本标准规定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