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沿海港口建设发展迅速、码头泊位数量剧增,作为港口重要配套设施的锚地资源日益紧缺,港口在正常运昔期间和恶劣天气影响期间对候潮、待泊、避风等锚地的需求巨大,锚地条件已经成为制约港口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水运工程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对锚地规模、平面布置、设计水深和导助航设施等的规定较为分散,且相关内容亟需根据最新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完善,由此,为进一步统- -海港锚地设计的技术要求,保障海港锚地的安全适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归纳、总结现有海港锚地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经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制定完成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2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锚地选址、锚位数计算、总平面、系船浮筒和导助航设施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主编单位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 -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卢永昌 覃杰 2术语:覃杰 谢华东 何文钦 周野 3基本规定:草杰 谢华东 卢永昌 麦宇雄 4错地选址:谢华东 周野 覃杰谷 文强 刘堑 黎维祥 5错位数计算:连石水 卢永昌 覃杰 谢华东 周野 谷文强 徐少鲲 刘垄 郑斌 曾建峰 6总平面:谷文强 周野 徐少鲲 连石水 覃杰 谢华东 麦宇雄 黎维祥 杨玉森 曾建峰 孙平锋 张鹏 7系船浮筒:何文钦 卢永昌 覃杰 8导助航设施:黄炎潮 谢华东 覃杰 附录A:谷文强 附录B:谢华东 徐少鲲 本规范于2020年1月15日通过部审,2021年8月25日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沥潛路292号,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0290).以便修订时参考。
1.0.1为统-海港锚地设计的技术要求,保障海港锚地的安全适用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经济合理、技术先进,适应海运事业发展的需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海港锚地设计。 1.0.3海港锚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收藏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