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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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4110/T51-2022
发布日期 2022-09-01
实施日期 2022-09-01
适用区域 河南省许昌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许昌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许昌市气象台、许昌市气象局科技服务中心、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许昌市建安区气象局、禹州市气象局、长葛市气象局、襄城县气象局和鄢陵县气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莉、周丹丹、郑黎元。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灾害性天气岗位职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许昌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主管机构为灾害性天气提供预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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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DB4110_T51-2022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规范.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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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规范概览(许昌市地方标准 DB4110/T 51—2022)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许昌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主管机构的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
2. 服务流程
时间维度覆盖
延伸期(10•30天)→中期(72h•240h)→短期(72h内)→短时(12h内)→临近(0•2h)。
灾害性天气过程结束后需在24小时内提交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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