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Guideline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Leaks and Uncovered Liquid Surface Emis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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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监测规范
文件编号 HJ733-2014
发布日期 2014-12-31
实施日期 2015-02-01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检测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导则规定了测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技术要求。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排放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等作相应的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同济大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2014 年12 月31 日环境保护部批准。
本标准自2015 年02 月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源自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检测技术要求。规定了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源的VOCs 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质量保证与控制等。本导则不适用直接测定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VOCs 质量排放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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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pdf 【0.2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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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旨在规范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源的检测技术要求,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以下是对该导则内容的分析: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VOCs检测,包括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质量保证与控制等。
2. 术语和定义定义了泄漏源、开口阀、敞开液面源、泄漏控制浓度、未检出排放、参考化合物、校准气体、响应系数、响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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