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法》,规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止医院污水污染环境,预防疾病传播和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设备及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辅助设施设计、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3年3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设备及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辅助设施设计、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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