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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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
发布日期 2019-11-29
实施日期 2020-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平顶山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已经2019 年11 月22 日市政府第46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 年1 月1日起施行。
市长
2019 年11 月29 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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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2019] .pdf 【0.3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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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概览
1. 基本信息
颁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生效时间2020年1月1日
目的规范高新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打造创新驱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
2. 核心内容
管理权限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及县级行政管理权限,包括规划编制、土地管理、招商引资等。
创新发展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入驻,享受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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