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3-01-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pdf
【0.5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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