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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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自然资规[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12-22
实施日期 2023-12-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在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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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pdf 【3.0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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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是一份关于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政策文件。以下是对该通知内容的分析:
1. 目的与背景
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相关通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通知强调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重要性,要求各地将其作为城镇发展的基础。
2. 主要措施
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要求各地严格遵守“三区三线”划定,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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