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环保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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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扬环管[2018]15号
发布日期 2018-11-12
实施日期 2018-11-1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扬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现提出以下具体工作意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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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印发扬州市环保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扬环管〔2018〕15号.pdf 【0.32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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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扬州市环保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概览
核心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大重点措施
1. 简政放权
下放开发区项目审核权
环评审批压缩至2个工作日
严管环评机构质量
2. 精准监管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差别化监管重查违规企业,减少对守法企业检查频次
3. 企业服务
每月设立"企业环保接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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