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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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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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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是对山东省内六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的公告。这些修改自2024年1月20日起生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 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的修改,强调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以及与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的规划编制。
2. 对《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的修改,增强了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以及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
3. 对《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的修改,提高了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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