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进才、吴全、徐艳红、鲁丽波、梁洁、范海娇、靳春燕、王友凤、姚喜军。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成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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