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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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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概览
核心内容:
• 适用范围: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适用于接送义务教育学生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
• 管理职责:市、区县(市)政府负总责,建立协调机制;教育、公安、交通等多部门分工监管。
• 校车服务主体:学校、运输企业、公共交通企业及政府许可的个体经营者可提供校车服务,需取得许可。
• 许可流程:
• 申请需提交教育部门,公安、交通部门3日内反馈意见,政府5日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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