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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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湛府通[2019]32号
发布日期 2019-11-18
实施日期 2019-11-1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湛江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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