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水务)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山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山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验收办法(试行)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水利厅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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