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浏览次数:35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发布日期 2021-11-25
实施日期 2022-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62号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pdf 【0.4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概览
颁布信息
颁布机构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通过时间2021年11月25日
生效时间2022年1月1日
核心内容
1. 立法目的
推进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整合执法资源,构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
2. 适用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活动。
3.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0年版) 浙环发[2020]18号 (匹配度 0.796)
  • 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 (匹配度 0.667)
  • 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5) (匹配度 0.665)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广告资讯
评论 2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