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恩辉、李飞、黄石、龚延风、陈银龙、陆青松、孙长征、叶国旗、王群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建筑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能耗定额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其他公共机构或其他公共区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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