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4
发布日期
2022-05-27
实施日期
2022-05-27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坚持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依法理财,更好地发挥预算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特作如下决定:
原文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治区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pdf
【0.5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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