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3836《爆炸性环境》的第1部分。GB/T 38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第6部分:由液浸型“。”保护的设备;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第11部分:气体和蒸气物质特性分类 试验方法和数据; -第12部分:可燃性粉尘物质特性 试验方法;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第23部分: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I类EPLMa级设备; -第24部分.由特殊型“s”保护的设备; -第25部分: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要求; -第26部分:静电危害 指南; -第27部分:静电危害 试验; -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基本方法和要求; -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结构安全型“c”、 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 -第30部分:地下矿井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和元件; -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 -第33部分:严酷工作条件用设备; -第34部分:成套设备; -第35部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 本文件代替GB 3836.1- 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和 GB 12476.1- 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本文件以GB 3836. 1- -2010为主,整合了GB 12476.1- 2013的主要内容,与GB 3836.1- 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整合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设备的要求; -更改了II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要求(见5.3.2.3,2010 年版的5.3.2.3); -增加了衬垫保持和使用胶粘剂的要求(见6.5); -更改了超声波源的要求(见6.6.3 ,2010年版的6.6.3); -更改了激光、灯具或其他非发散连续波光源的要求(见6.6.4.2010年版的6.6.2); -增加了O形弹性密封圈的替换要求(见7.2.3); -更改了外部非金属材料.上的静电电荷要求(见7.4,2010年版的7.4); -增加了附属外部金属部件的要求(见7.5); -增加了外壳使用铜合金的要求(见8.5); -增加了Ex元件防爆合格证的要求(见13.5); -增加了电缆引人装置、封堵件. 螺纹式管接头的要求(见16.3~16.5); -更改了旋转电机的补充要求(见第17章,2010年版的第17章); -更改了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补充要求(见第20章,2010年版的第20章); -增加了可使用的单体电池的类型(见23.3); -更改了温度测定试验(见26.5.1,2010年版的26.5.1); -更改了耐热试验(见26.8,2010年版的26.8); -更改了耐紫外线(UV)试验(见26.10,2010年版的26.10); - 删除了起电试验(见2010年版的26.14); -更改了电容测量试验(见26.14,2010年版的26.15); -增加了风扇额定值验证(见26.15); -增加了O形弹性密封圈替换评定(见26.16); -增加了转移电荷试验(见26.17); -增加了Ex关联设备的标志要求(见29.4~29.5); -更改了I类Ex设备最高表面温度标志要求(见29.5,2010年版的29.4); -增加了安装在边界墙内的设备的标志要求(见29.9); -删除了设备保护级别的另一种标志(见2010年版的29.12); -增加了由变频器控制的电机的附加标志要求(见29.15); -更改了标志示例(见29.16,2010年版的29.14); -增加了使用说明书包括的信息(见30.1); -增加了电机说明书的附加要求(见30.3); -增加了通风扇说明书的附加要求(见30.4); -增加了电缆引人装置标志要求(见30.5和A.5); -更改了条款对Ex元件的适用性(见附录B,2010年版的附录B)。 本文件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079-0:2017《爆炸性环境第0 部分:设备通 用要求》。 本文件做了下列结构调整: -因删除了原IEC标准中的术语3.13.11“浇铸”、3.14“敷形涂层”、3.18“工厂 连接件”、3.19“现场布线连接件”.3.21.1"软启动变频器”、3.25“尘密外壳”.3.42“计数故障”、3.43“非计数故障”、3.45“净空间”、3.47“电气隔离”、3.51“可靠隔离”、3.55“燃烧下限”、3.61“薄雾”、3.68“自燃物 质”.3.71“额定绝缘电压”.3.73“再现峰值电压”.3.74“相关图纸”.3.77"隔离部件”、3.78“可使用状态”.3.81.3"通过浇封化复合物的距离”、.81.4“通过固体绝缘的距离”、3.81.5“涂层下的距离”、3.90“燃烧上限”、3.92"孔隙”,其他术语顺序调整; -因保留了上一版国标中熔断器的补充要求(即第19章),1EC标准中的第19章“预留将来使用”删除。 本文件与IEC 60079-0:2017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一关于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0.1代替ISO 4762(见9.2); ●用修改 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0.2和GB/T 70.4代替ISO 7380(见9.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7代替ISO 4026(见9.2); ●用修改采 用国际标准的GB/T 78代替ISO 4027(见9.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9代替ISO 4028(见9.2); ●用修改 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80代替ISO 4029(见9.2); ●用修改 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97 代替ISO 965-1(见9.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55代替IEC 60034-1(见15.3); ●用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040.2 代替ISO 527-2(见7.1.2.2); ●用等同 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408.1 代替IEC 60243-1(见7.4.2); ●用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408.2 代替IEC 60243-2(见7.4.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516代替ISO 965-3(见9.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672代替ISO 14583(见9.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452.1代替ISO 3601-1(见7.2.3); ●用GB/T 3452.3代替ISO 3601-2(见7.2.3);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2代替IEC 60079-1(见第1章);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 GB/T 3836.11代替IEC 60079-20-1(见 3.6);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4208代替IEC 60529(见3.18);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4942.1代替IEC 60034-5(见3.18); ●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5277代替ISO 273(见9.3.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5782代替ISO 4014(见9.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5783代替ISO 4017(见9.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031 代替ISO 48(见26.10.1);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70代替ISO 4032(见9.2); ●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957代替IEC 60079-35-1(见22.1);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8897.1代替IEC 60086-1;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9144代替ISO 262(见9.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9341代替ISO 178(见7.1.2.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1026.1代替IEC 60216-1(见7.1.2.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1026.2代替IEC 60216-2(见7.1.2.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6422.2代替ISO 4892-2(见26.10.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6935.1代替IEC 60664-1(见21.3); ●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194代替IEC 60423(见26.1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5685.1代替IEC 62626-1(见18.2); ●用GB/T 1043(所有部分)代替ISO 179(所有部分)(见26.10.1),两项标准各部分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如下: ◆GB/T1043.1-2008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ISO 179-1:2000,IDT); ◆GB/T1043.2---2018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第2部分:仪器化冲击试验(ISO 179-2:1997 ,IDT); ●增加引用了GB/T 3836.3(见18.4和21.2) .GB/T 18616(见附录A); ●增加引用了GB/T 2423.4、GB/T 11020、GB/T 13813(见附录I); ●删除了IEC 60079- 26、IEC 60192、IEC 60662、IEC 60947-1、 ANSI/UL 746B,将对应的GB 3836.20、GB/T 23126、GB/T 13259和GB/T 14048.1移至参考文献。 ●删除标准正文中未出现的术语。 ●增加了在适用时设置静电电荷警告牌的要求,与表18中的警告标志相适应。 ●保留了上一版国标中熔断器的补充要求(见第19章),以符合GB/T3836(所有部分)的情况以及我国矿用I类设备的规定。 ●开关和灯具补充要求中关于警告标志的相关条款限定于I类和II类,排除I类(见第18章和第21章),以符合我国矿用I类设备的规定。 ●增加了I类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见附录I)。 ●增加了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见附录J)。 -删除标准正文中未出现的术语。 -增加了在适用时设置静电电荷警告牌的要求,与表18中的警告标志相适应。 -保留了,上一版国标中熔断器的补充要求(见第19章),以符合GB/T3836(所有部分)的情况以及我国矿用I类设备的规定。 -开关和灯具补充要求中关于警告标志的相关条款限定于I类和川类,排除I类(见第18章和第21章),以符合我国矿用I类设备的规定。 -增加了I类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见附录I)。 -增加了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见附录J)。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系列- 致,将本文件名称更改为《爆炸性环境第 1部分:设备通 用要求》; -在范围中增加了关于标准适用范围的叙述; -在范围中增加了关于隔爆外壳和隔爆型为同义词的注5; -增加了关于3.4“关联装置”早期版本术语的注; -在9.2中增加了关于特殊紧固件目的和检查维护人员能力的注; -在第10章中增加了关于开盖连锁功能的注2; -表14注3和注4中增加了关于对应国标的信息; -26.4.5.1 中删除了注1中关于欧洲指令的内容、关于1EC 60529的注2、关于IECEx决议单的注3; -29.3中删除了关于符号“.”代替的注1、关于IECEx决议单的注4; -表18中删除了18.4.20.1.21.2、21.3的列项号,d)项对应条款中增加18.2; -删除了29.16标志示例中除防爆标志外的其他标志内容; -附录E中脚注变为注8; -纳入了IEC 60079-0:2017/COR1 :2020的技术勘误内容,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双线( Il )进行了标示; -更改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安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三盈联合石油技术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隆防爆电气有限公司、飞策防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军、侯彦东、张刚、樊建强、葛青、龚范昌、李江、王巧立、杨光鹆、周伟锋、任红军、万创奇、徐昌鸿、季鹏、杨志强、郑振晓、张胜余、徐跃弟、历锐、杨文字。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3年首次发布为GB 3836.1- 1983,2000年第-次修订,2010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并入了GB 12476.1- 2013 的内容(GB 12476.1- 2013 代替的文件及历次 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2476.1- 2000)。
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Ex设备和Ex元件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拟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或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设备,包括由本文件所列补充文件规定的设备,作为这些设备用于爆炸性环境时的通用要求。 可假定Ex设备能在下列标准大气条件下(与环境爆炸特性有关)运行: -温度:-20 C~+60 C; -压力:80 kPa~110 kPa; -空气中正常氧含量:通常为21%(体积分数)。 本文件及其他补充标准规定了在超出标准温度范围外运行的Ex设备的附加试验要求,对在超出标准压力范围和标准氧含量下运行的Ex设备,可要求进一步附加考虑和试验。这样的附加试验对于依靠熄灭火焰(例如隔爆外壳“d",GB/T 3836.2)或限制能量(本质安全型“i”,GB/T 3836.4)的防爆型式,可能特别相关。 注1:尽管以上标准大气条件给出的大气温度范围是一20 C~+60 'C,但Ex设备所使用的正常温度范围依然是一20 C~+40 C .另有规定和标志时除外,见5.1.1。一般认为-20 C~+40 C对大部分Ex设备是合适的,且若将所有设备制造成适用于60C环境温度上限,将增加不必要的设计限制。 注2:本文件给出的要求源于对设备产生的点燃危险评定。考虑的点燃源是在一般工业环境中不同设备类型出现的热表面、电磁辐射、机械火花、机械冲击导致铝热反应、电弧和静电放电。 注3: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同时出现或可能同时出现的场所,这种同时出现的情况通常需要附加保护措施。GB/T 3836.15中给出了关于在杂混物(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可燃粉尘或飞絮的混合物)中使用Ex设备的指南。 除与爆炸危险直接有关的内容之外,GB/T 3836没有规定其他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不涉及绝热压缩、冲击波、放热化学反应、粉尘自燃、明火和热气体/液体等点燃源。 注4:虽然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这样的设备宜进行危险分析,确定并列出设备的所有潜在点燃源及防止这些点燃源成为有效点燃源所采取的措施。见GB/T3836.28。 本文件由下列文件补充或修改: -GB/T 3836.2: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T 3836.3: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T 3836.4: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 3836.5: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GB/T 3836.6:爆炸性环境 第6部分:由液浸型“o”保护的设备; -GB/T 3836.7:爆炸性环境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GB/T 3836.8:爆炸性环境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GB/T 3836.9: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GB/T 3836.17:爆炸性环境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人保护的设备; -GB/T 3836.18: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GB 3836.20:爆炸性环境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GB/T3836.22:爆炸性环境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GB/T 3836.24:爆炸性环境 第24部分:由特殊型“s"保护的设备; - GB/T 3836.25:爆炸性环境 第25部分: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要求; 一GB/T 3836.28:爆炸性环境第 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基本方法 和要求; - GB/T 3836.31:爆炸性环境 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GB/T 3836.32:爆炸性环境 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 -GB/T 20936.1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第 1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 -GB/T 20936.4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开放路径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 -GB/T 19518.1:爆炸性环境 电阻式伴热器 第1部分:通用和试验要求; -GB/T7957:瓦斯环境用矿灯结构、性能和防爆试验通用要求。 本文件,连同上述提及的附加文件,不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发爆器、发爆器试验仪和点火电路试验仪。 注5:在本文件中出现的“隔爆外壳”和“隔燦型”是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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