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9102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分为四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总则: 一一第2部分:海洋; 一一第3部分:淡水; 一一第4部分:资料处理与报告编制。 本部分为SC/T9102的第4 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新强、袁骐、王云龙、蒋玫。
本部分规定了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的监测资料的整编、监测资料的检查、数据处理要求,监测数据的统计特征和表示方法,监测数据资料分析、监测资料管理、监测报告编制。 本部分适用于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渔业生态环境的评价;适用于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报告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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