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等66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1]225号)的要求,结合省内外市政排水管渠、排水泵站、调蓄池及排水附属设施的特点,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排水管渠设施;5,排水泵站;6,调蓄设施;7,排放口与截流设施;8,排水防涝;9,安全文明作业与环境保护;10,信息化与智慧运维平台管理。 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地址:安徽省城乡建设规划大厦;邮政编码:230001,联系电话.055162878068) ,以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定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昊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张超 王斌 马荻 张小杰 董建民 王茹 钱静 徐超 汪昌华 朱涛 史玉斌 郑董文 赵传 赵晖 朱帆 邓泽文 余晨晨 邹金 杨蛟 朱继超 吴利华 李小健 韩林 万玉斌 任大亮 宋时魏 王矛矛 石磊 卫丽 高文乔 程峻峰 高守有 刘雷斌 黎胜扬 李振兴 主要审查人员:张敬玉 柳勇 汤健 陈见 邹建勇 朱仁国 黄明
1.0.1为规范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统一技术要求,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排水相关设施功能,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区域内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 1.0.3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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