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鄂环发〔2022〕17号),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制定了《武汉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武汉市水务局 武汉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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