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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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它
文件编号 国办函〔2020〕99号
发布日期 2020-10-26
实施日期 2020-10-26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1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0年1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农业部印发的《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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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0.6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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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概览
1. 总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灾害分级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依据受害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划分。
2. 主要任务
组织灭火行动
解救疏散人员
保护重要目标(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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