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提供了地方标准复审的指导,给出了总则、复审内容、复审结论、公示等方面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省级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市(地)级地方标准复审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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