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4)
发布日期
2022-12-22
实施日期
2023-05-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区域中心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佳木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pdf
【0.7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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