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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概览
批准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施行时间:2023年5月1日起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2. 管理原则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专业服务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3. 责任制度
• 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12类区域的责任主体(如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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