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9)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 中联品检(福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生态及功能纺织品服装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安徽亿盈特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辰鸿纺织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鼎强纺织有限公司 、常熟中纺联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长乐鲜花针织有限公司 、浙江知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东莞市大群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稽山印染有限公司 、惠州富昌棉业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剑平 、杨萍 、吴丽 、林风喜 、兰金霞 、任志博 、亓兴华 、施义车 、朱小华 、曹叶强 、林金彬 、龚云奎 、张友国 、朱细江 、黄海刚 、肖子良 。
本文件描述了采用化学分析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木棉与某些其他纤维二组分混合物中纤维含量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木棉与某些天然蛋白质纤维(蚕丝、绵羊毛、其他动物毛纤维)某些天然纤维素纤维(棉、亚麻、苎麻)、某些再生纤维素纤维(粘胶纤维、莫代尔纤维、莱赛尔纤维、铜氨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纤维、聚乙烯纤维、聚酰胺纤维、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聚氨酯弹性纤维,聚乙烯醇纤维、醋酯纤维或三醋酯纤维的二组分混合物。 本文件不适用于棉纤维或再生纤维素已经受到严重的化学降解的混合物,也不适用于木棉中存在不能完全去除的耐久性整理剂或活性染料,致使其不能完全溶解的混合物。 注:木棉的定性鉴别方法见附录A。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