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1-24
实施日期
2021-05-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西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建设美丽西藏,把西藏打造成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pdf
【0.71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匹配度 0.682)
-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 环生态[2016]4号 (匹配度 0.654)
-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 (匹配度 0.651)
猜你喜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