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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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1-24
实施日期 2021-05-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西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建设美丽西藏,把西藏打造成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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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pdf 【0.71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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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概览
立法目的
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建设美丽西藏,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促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核心原则
指导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目标定位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绿色发展试验地、自然保护样板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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