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环评文件审批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审批原则和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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