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17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忻政办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1-30
实施日期 2022-01-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忻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是山西省草原资源最多的市,约占全省草原总面积的23.86%,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0.68%。近年来,我市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89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pdf 【0.43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忻州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匹配度 0.660)
  • 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规[2021]27号 (匹配度 0.630)
  • 定西市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定政办发[2022]39号 (匹配度 0.625)
猜你喜欢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