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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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7-08-16
实施日期 2017-08-16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陕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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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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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陕西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概览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森林、水流、耕地、湿地、荒漠、矿区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建立符合省情的补偿机制,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重点任务
1. 森林调整公益林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支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
2. 水流强化江河源头、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生态补偿,推行河长制,治理重点流域。
3. 耕地完善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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