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到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污染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博一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湖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湖南鑫科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禹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愿君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楚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贤明、胡萧、杨晚席、李湘芝、周柱、杨劲、李梦婷、谢伟东、詹鹏、彭映山。
本标准规定了回转窑挥发富集次氧化锌的术语和定义、工艺流程、预处理要求、配料、进料要求、回转窑挥发富集要求、余热回收利用要求、产物收集要求、贮存及运输要求、厂区环境及污染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回转窑处理冶金行业产生的含锌固废回收次氧化锌的过程,采用回转窑处理其他行业产生的含锌固废回收次氧化锌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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