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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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10-11
实施日期 2022-10-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促进制革和毛皮加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废止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第2号公告。河北省制革和毛皮加工行业部分污染物执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6-201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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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河北省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新规概览
核心内容:
1. 废止文件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第2号公告废止
2. 执行标准统一执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特别排放限值
3. 适用范围全省所有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
关键要求:
新建企业公告发布日起直接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氯离子按新建企业标准)
现有企业公告发布日起同步执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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