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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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7-29
实施日期 2021-10-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聊城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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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pdf 【0.7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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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概览
主要内容与框架
1. 总则
立法目的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传承历史文化遗产。
适用范围聊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活动。
基本原则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职责分工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文物、公安、自然资源等)的职责,乡镇、村居协助保护。
经费保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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