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整治工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工程类型区与模式、工程布局以及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农村土地整治(以下简称土地整治)项目,适用农村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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