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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关于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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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指导意见概览
1. 背景与必要性
• 现状问题:污泥处理存在“重水轻泥”、责任不清、监管缺位等问题,导致二次污染。
• 目标: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2. 责任分工
• 各区县政府:主体责任,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
• 市各部门(水务局、环保局、发改委等):各司其职,推动设施建设、政策制定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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