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上海秦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海砌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国烨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砖)的原材料、技术要求、配合比设计、制备与养护、检验要求、包装、存储和运输。 本标准造用于使用建筑废弃混凝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底渣再生骨料替代部分天然骨料制成的混凝土砌块(砖) ,包括再生骨料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和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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