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丽、刘晶、李洪波、吴亦红、赵建国、姜甜甜、朱永涛、罗宁、田在锋、陈新永、闫栋华、杨蒙。
本文件规定了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验收的程序、条件、依据、方法、内容和技术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清淤、人工湿地建设、生态缓冲带构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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