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环保局、经济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持续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鼓励排污单位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工程,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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